政府須為國民健康負責
Published 八月 14th, 2007 in Clip, Information, 健康台灣在經濟起飛之際,增加了大量的機動車輛。這些在錢淹腳目的時候購入的車,到現在條件沒那麼好的時候,還繼續使用。有些摩托車車主不堪維護的開銷,只好任由一些狀況不好的車輛在路上冒黑煙。
政府管嗎?政府不負責任,滿街的烏賊車,污染了整條道路,有些年輕人以騎乘舊款老車為樂。環保署推動機車五期排放標準,卻消極的管制不合格的老車,一年一次的定期檢驗沒有確實執行,嚴重的污染侵蝕其他人的健康,間接影響到健保資源的耗費。他山之石可以借鏡。
日後環保署被民間控告的話,千萬別覺得驚訝!
日本東京都氣喘患者控告日本中央政府、東京都政府、首都高速公路以及七家著名汽車業者,應為東京空氣污染負責的「東京空污訴訟案」,歷經十一年纏訟,雙方終於在八日達成正式和解。原告團不僅獲得高額和解金,被告還必須設立氣喘醫療費用補助制度,同時投入東京空氣品質的改善工作,可謂公害受害訴訟史上的重大指標。
7大車廠負責和解金
根據該日於東京高等法院以及東京地方法院正式達成的和解內容,包括豐田、日產、日產柴油、三菱、馬自達、五十鈴與日野共七家汽車業者,須支付原告團五百二十七人共十二億日圓(約合台幣三億三千萬)的和解金。
政府提撥55億醫療補助
政府以及首都高速公路公司須共同負擔約兩百億日圓(約台幣五十五億),創設以都內氣喘居民為對象的醫療補助制度,還必須制訂改善空氣污染的具體對策。目前相關單位的檢討措施,包括制訂大氣微小懸浮粒子含量限制、增設大氣觀測局以及擴大都中心大貨車行駛限制等。
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表示,衷心為此案完全解決感到欣喜。汽車業者也發表共同聲明表示:「由衷對於原告致上慰問之意,今後將繼續研發出更考慮到環保問題的汽車。」
公害訴訟史重大勝利
此案原告團於一九九六年五月首度提訴,認為前述車商生產的柴油車所排放的廢氣污染空氣,而政府相關單位又未善盡督導之責,制訂相關空污配套措施,導致居民無辜罹患氣喘病受害,因此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原告團長西順司在達成正式和解後,對於最困難的醫療補助制度得以確立感到欣慰,同時表示,將進一步向中央政府要求設立全國性的補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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