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標高速公路休息區經營權
Published 六月 24th, 2007 in 觀點高公局統計,清水服務區平均月營業額五千八百萬元,連續假期常衝破七千萬,今年二月農曆春節,營業額一舉突破八千五百萬,清水服務區已成為廠商看好的通路「金雞母」。
做生意不就這樣,出價標下經營權,既然有投資,就要營利,花多少錢,希望賺更多,標得愈高,賣的東西更貴。你不覺得道高速公路休息區吃的東西很貴,服務則不比士林夜市的攤販,人多又擁擠。
清水服務區之前的印象覺得地方寬敞、洗手間設計的很開闊,空氣好、視野也不錯。不過既然高速公路屬於全民使用,也得照顧弱勢的人,裡面的東西已經是新聞披露過的貴,也不盡合理,就不該任由廠商抬高訂價。富人吃飯,小老百姓也要吃飯,何以這頓飯硬是比外頭的貴?
文末最後也說:「今年三月以後,月平均營業額只有四千七百萬元,營業額減少十九%。交通部分析可能是物價上漲、消費緊縮。」我想應該是很多人跟我一樣,除非遇上大塞車,不然南北跑不過三小時時間,我何必花一、兩百吃頓飯,還要跟人搶位置?上個廁所就走人,寧願下去交流道找間便利商店吃便當……
也許可以開放兩家以上共同經營競爭,這樣在服務和價格上才不會壟斷。共同使用的像是清潔服務,則由高速公路局利用經營權費另外招請清潔公司來管理。
政府最近喜歡把公營單位的服務項目招標出去,又不適切介入管理,大大壓縮了國民的共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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