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是個罰單陷阱

幾天前我騎車在台北,右轉一個路口後看到路邊一位警察像我招手,於是我停下車,被要求拿出行照、駕照。我問:有什麼事嗎?員警說我違規紅燈右轉……

我當場提出抗議:我看到黃燈時已經通過停止線,而我車速緩慢,轉到承德路上時這路口已經轉變成綠燈,其他車輛也開始行進,變成員警看到時以為我是在橫向車道為綠燈時,我才紅燈右轉。面對這一點,警察保持疑義,他說是其他人看到我紅燈右轉的。

事情是這樣的。我轉彎時,警察正忙著開罰單,因為他抓到一家子紅燈右轉的人,而這幾個人很不服氣,眼睛盯著路口找替死鬼,正巧我就是,所以趕快告狀,於是這個原本正在寫單子的警察聽了他們的話後,便把我攔下來。

我告訴警察說:「OK!我要求在紅單上寫上這點,在取締當時你並不是親眼所見我正在闖紅燈,而是別人告訴你的。為了這張取締有問題的紅單,我一定會上法院釐清的。」員警已經氣沖沖的,說好,我會寫上去。我遇到幾次,通常我們不服提出抗議時,警察會認為他值勤正當,你在辯解,很容易惱羞成怒!進而濫用公權力……

我並不是喜歡找警察麻煩,而是警察行使公權力這點,已經有點公私不分,或是會為某些政策服務才行動,平時路見違規是不會主動處理的。這樣子的心態,難免給人便宜行事,或是遇上了算你倒楣的感覺。

更重要的一點,紅綠燈秒數不曉得是誰設置的,他們根本就是替政府設下一個罰單陷阱,誘使一堆人無辜犯錯。

以往的紅綠燈在由綠燈轉變為紅燈之際,會先閃爍綠燈幾秒,接著變為黃燈幾秒,之後才變成紅燈,這段過程我們有足夠的時間應變,很快的決定可不可在紅燈前通過路口,或是來得及煞停在停止線前。現在的是綠燈突然轉為黃燈,時間是兩三秒,然後就變為紅燈。不曉得哪個「官員」這樣設計的,以為這麼短的時間內大家可以停得住,或是可以過得去?

在不久前,我停在中山北路慢車道的紅燈前,民族路由綠燈轉為紅燈後,還有幾台摩托車沒能來得及通過路口。我這個方向已經變為綠燈了,於是很多車開始前進,原本我也催了油門,但看到橫向民族路上一位小姐殿後緊張的不知要如何過時,我不想將她卡在快、慢車道間的路口上,所以又慢慢的停下來讓她能過去,我正後方的公車似乎本來就不想讓剩下的幾輛摩托車過去的樣子,不打算停下來,硬生生的向我車屁股撞上來,由時間和常理判斷是這樣,因為車速很慢,不是他應變不及。最後好在沒事,我車沒倒,沒過去的摩托車也在大家相讓的情況下,沒被卡在路中央。

一些新式的紅路燈帶有秒數倒數顯示,這是非常棒的設計,它會顯示綠燈剩下幾秒,也會顯示紅燈還剩多久。對於用路人來說,我們能夠掌握時間足不足夠,是要煞車還是通過,能夠彌補現有的黃燈設計秒數不足的問題。以往在紅綠燈前很多等紅燈的人眼睛總是盯著橫向的綠燈,迫不及待在還沒變綠燈前就起步。具我觀察,現在的騎士在有秒數的紅燈下等待時比較不會浮躁,由於資訊獲得充足,總是能慢慢的配合,真的轉變為綠燈後,才輪到我們前進。

我實際站在台北市的大路口中觀察,例如承德路和民權西路間,目睹了黃燈警示時間不足,騎乘摩托車的人就算是用50公里以上的速度,也無法在變為紅燈之前穿越路口。在這樣的問題下,除了有被警察視為闖(搶)紅燈的疑慮外,也常常無法應變是否能馬上煞停在停止線前,而引發更危險的問題!

官員們,你們給我實際到路口去看,不要窩在辦公室裡害死人!

這個攔阻我下來的警察依舊不放手,但因為他脫口說出取締當時是人家告訴他的這樣的話,所以態度有點軟化。我等他寫完上一個人的紅單後,繼續討論下去。我說警察你站在離路口有段距離的角度,完全無法看到那條停止線,更難以據此判斷我通過停止線時,燈號是否已變成紅燈。因為如果你這個都看不到,你怎麼能確定我是不是闖紅燈,還是因為黃燈時間不足的關係才讓你誤以為我闖紅燈。他實際往前去看,坦承他的位置看不到停止線。而三四台摩托車停在停止線外等紅綠燈,也被我質疑成他們沒有足夠的時間反應,停下來超過了停止線。最後員警只好放我走。

中國時報這篇新聞足足有六頁長。有一個小姐因為被警察以闖紅燈為由開出罰單,女子不服事後又被捕上一張無照駕駛。法院合議庭以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爆發警察誤認致捉錯人為例,認為警察逕行舉發違規,不能只有眼見為憑,還必須負舉證責任,證明當事人確有違規行為。而我認為同時該檢討黃燈的問題,連穿過的時間都不足,何談哪還有時間反應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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