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Acer是這樣的公司
Published 五月 10th, 2007 in Information, 觀點宏碁先前在美國被HP控告侵犯專利權,今天看到的新聞:
惠普在美控告宏碁侵權又有後續發展,宏碁之前便表示,銷售產品是由代工廠設計、製造,因此責任歸屬不在宏碁,所以宏碁前日也正式在美國法院對鴻海、廣達和緯創三家重要代工廠提告,要求代工廠履行擔保責任。宏碁表示,對代工廠提出這樣的訴訟只是為了配合美國法律程序必須採行的動作,並不會影響與代工廠間的合作。而各家被要求履行擔保責任的代工廠則多表示,相關專利權授權問題相當複雜,因此需要釐清之後才能對宏碁的訴訟動作作
我的第一台電腦便是Acer的,那時台灣的個人電腦才剛開始發展,在宏碁的補習班學了一個暑假的電腦操作後,便買了一台有橘色螢幕的個人電腦,此時硬碟尚未普及。
之後便沒有再購買宏碁的產品,直到去年買的PDA n300,真是一台外型很棒,帶幾項操作爛到不行,根本不是人用的裝置!
這之間還幫忙處理親友的宏碁維修,他的「鄉間」知名度還不錯,我想是一個頗售歡迎的品牌,而他的筆記型電腦銷售數量也是全界第三位強,我認為他提供筆電基本26個月的保固相當不錯,但跑過他的光華維修中心,覺得服務人員的熱誠不夠。總之,對我來說,Acer算是一個不算差,但表現也不搶眼的品牌。
我在Acer的維修中心看到的使用者很多元,也覺得他們未來在提供電腦初級使用者的服務上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總不能總是對科技銷售這麼冷感,焦點集中在價格誘人上吧!我們需要的不只是這樣…
我在國外的Apple Store感受到比較多的熱情,最近Apple也推出三項服務,包括採購伴陪專員,以及一對一服務,教你如何使用電腦。若是國內有,我也會為長輩購買這樣的訓練課程,挺有幫助的。
回到主題,原來Acer有些產品是連「設計」都不經手的?只掛上品牌和銷售,缺乏專業的人性設計整合,難怪我的使用經驗這麼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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