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實在是不適合和人吵架
昨天(1/26)晚上九點半,我騎著機車經過板橋中山路二段(光復橋往板橋車站方向),因為要迴轉,所以在觀光街口待轉。路口的全家便利商店前,有兩位警察和一部警車執行臨檢,一位(警察甲)站在車後靠近外面馬路的地方拿著指揮棒,另一位(警察乙)則站在路邊,當時還有一位也是騎摩托車的民眾站在那裡。
中山路上的車流多,所以在觀光街等待紅燈的時間比較久,當有警察離你不到十步距離執行臨檢,你會不曉得眼光往哪擺?猛盯著警察看一定很不自然,假裝什麼都沒看到也很奇怪?我就在路口等著漫長的紅路燈,偶爾看一兩下警察在幹什麼,深怕他沒事找我麻煩!
等了兩三分鐘後,我看到民生路和中山路的燈號變了,接下來觀光街的燈號應該也要跟著轉成綠燈。我看到那位民眾走了,站在馬路上的警察甲拿著指揮棒招我過去!
什麼!我好容易等了這麼久的紅燈要變綠燈了,你卻要我過去,這裡的紅綠燈這麼難等,等你臨檢完,我又要再等幾分鐘才能過這個路口,不是浪費我很多的時間嗎?況且你要挑我,早就可以叫我過去,現在快綠燈才找上我。我很不高興,假裝沒看到!可是又怕警察以為我畏罪,再看一下,警察還是跟我招手!(我的臉看起來像通緝犯嗎?)
我對警察執行臨檢沒什麼好感,警察攔路設哨徒增擾民,你不曉得警察為何挑上你,攔下你盤查。要是我是警察的話,我要挑選被檢查的人,一種是面善,不會擺臭臉給你看;另一種就是面惡,一副有各種嫌疑可能的樣子!而且臨檢最討厭的就是警察會抄你的資料,又抄得慢慢的,我在華江橋下遇過,好幾個被臨檢的機車騎士,一起排隊等待一個警察抄錄資料咧!
於是我將車緩緩騎過去,問那位警察「有什麼事嗎?」警察回答,我們在執行臨檢,要看你的行照、駕照。我看著路口,現在已經是綠燈了,我告訴他︰「警察先生,我趕時間,跟人家約好了,而且這個路口的紅綠燈很難等噎!」警察回我,「我們看一下行照、駕照很快,你有沒有帶駕照?」哪管你的時間多寶貴,他們順利值勤最重要。
好吧!法律規定我們有配合的義務,於是我站起來停妥車,關掉引擎,拔起鑰匙,打開車墊下行李箱,翻找我的行照和駕照。碰到臨檢最怕的是,你明明是守法公民,可是卻不一定將行照帶在身上,忘了帶的下場是一張罰單。想想,我們要隨時帶著機車行照、駕駛執照、一張身分證備查,也帶著健保卡IC卡以防意外,一張提款卡和一張信用卡應急,坐捷運還要帶著悠遊卡,這些林林總總卡片的疊起來,都可以把一台iPod mini塞進皮夾裡去了。很多人汽車行照不放在身上,但又怕遇到臨檢罰錢,就將證件藏在車子上。現在每年台灣失竊幾十萬輛車,小偷也不用偽造證件,遇上臨檢在車上找找看說不定行照就有了!反正警察也不會很仔細查證!
我翻找時,隨口問警察,現在新聞不是說警察不可以隨便執行臨檢了嗎?警察甲一聽到,劈頭就說:「啊!你們這樣的觀念是錯的啦∼」(看來滿多人遇到臨檢都會這樣問!)他又接著說:「大法官解釋是指不能⋯(怎樣怎樣的∼我找東西中,沒注意聽!),我們現在是合法定點設立的⋯。」「喔!可是我覺得耽誤到我的時間噎!」警察甲繼續說:「你趕快將行照、駕照給我們,很快就可以走了啦!」
我覺得這兩個警察值勤方式滿沒技巧的,既然你不覺得浪費我時間,我就來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在我將證件拿給警察乙前,我說:「我可以看看你們的警察證件嗎?」(我總有權知道誰抄走我的資料吧!)警察乙一聽到,馬上蹦出話來,他笑著跟警察甲說:「這個人要看我們證件呀!」,然後將臉轉向警車又說:「紅單有沒有帶出來啊?」
查看我證件你說幾句就行了,我要看你證件,居然說這種話!我覺得很驚訝:「紅單!」我問,要開我什麼紅單啊?警察乙看到我這麼震驚,知道自己說錯話了,從頭到尾他除了剛剛說的那兩句,就再也沒開口!
我問他們是哪個警察局的,警察甲跟我說是海山分局的。警察乙從皮夾拿出他的警證給我,我接過來並遞給他我的行照、駕照,於是他靜靜的在我對面抄錄我的資料。我則拿出了筆記本,將紅色警證後面的警員姓名記下來。
我接著生氣地說:「紅單是什麼意思?我犯了什麼法要開我紅單?」警察甲看我生氣,便又開始數落我的態度不對!「臨檢違憲的話,那通緝犯不就逮不到?」(是喔!通緝犯不採追查的方式?人家大老遠看到你們警察臨檢?不會轉頭就走嗎?)警察甲:「你這樣觀念不對⋯(這句話他不說了好幾次)」我說你們憑什麼說要開我紅單啊!你說得出來就開啊。我說得又急又氣,警察甲也跟著我急起來了,他說:「要開你紅單也可以啦!你剛剛紅燈停的地方,超過了停止線⋯!」
我們兩個人同時往那看,我剛剛停在路口,沒有劃待轉停車格。不過我停在那,既沒妨礙前方車流,也沒擋到斑馬線上的行人。「好啊!既然你要開,那你就開,你就開啊!」我更生氣了!原來開不開紅單,是要看警察心情的!大不了我花幾百塊錢,可是警察值勤的方式就相當可議!
警察甲沒再提起開紅單的事情,我最後拿回我的證件,並告訴他們,我要去申訴你們!警察甲也不甘示弱回道,你就去申訴呀!
吵架是沒什麼好結果的。根本上,派兩個警察站在街口抄資料,根本是浪費人民的時間和國家的錢!抄了資料呢?現場又不用電腦核對身分和車牌號碼,看是不是通緝犯或贓車。而且若是警察的目的只是在過濾證件有沒有過期的,那就不要多浪費我們的時間在抄寫資料上,查核過沒問題就放行,人民也比較不會對臨檢這麼反彈!
還有,警察最好不要在紅燈前站崗找人臨檢,我看過幾次,覺得那時機車騎士每個人都人心惶惶的,深怕警察挑上你。警察挑上你的話,根本就是告訴一大群人,你看來就一副賊頭賊腦的!真正大尾的通緝犯,應該都是開雙B名車吧!

看來你真的很幹條子!!
警察有時候真的蠻被哥哥的!
首先聲明我不是警察,只覺得人是要互相尊重的,只是為了自己時間被耽誤到,就要警察說明執行臨檢合法性與出示證件,如果我是警察我也覺得是找碴,大家都不尊重警察,動不動就凡事講人權,只會讓警察不敢做事,動輒得咎,搞得現在台灣社會壞人侵害好人人權,法律保護壞人人權,行照.駕照讓警察看一下,抄一抄就沒事,幹嘛囉嗦一堆搞得自己不爽,警察不爽…..人民把台灣警察搞成無能,當人民需要警察保護時,受害的將是人民自己~~
不曉得xxx可否提供一下,警察臨檢抄寫的資料,對治安會有任何幫助嗎?還是只是對於警民關係有幫助?
我可以舉不少實例,來證明警察的行使職權有很大的空間必須改進。甚至政府也是(這就不需要我舉例了,報紙天天有寫)。
我並沒有獲得警察的尊重,在我看來,我當時會被臨檢,只是因為他們要收隊了,記錄上需要一個數字,並不代表我有被懷疑必須盤查的理由,既然沒有合理的懷疑我可能是逃犯,那又何必耽誤到我的時間。事實上,警察都是攔下機車騎士,並不盤查汽車駕駛這點也很有問題。當行政院長說要拼治安時,我家路口晚上天天設置臨檢哨,過了幾個禮拜後,就不玩了,這不是拿警察配合作秀嗎?
如果警察都依照法律行事,我會給予尊重和鼓勵。如果連法律概念都很薄弱,我就不期待他可以擔任執法的重任。我也不覺得人民就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事後經我書面申訴,警局並沒有告我妨礙公務,而是懲處兩位員警的值勤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