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指數與經濟指標

中時電子報 倫敦傳真-快樂指數與經濟指標

快樂可以量化嗎?

法國總統薩科奇最近「突發奇想」宣稱,單以「國內生產毛額」(GDP)為指標不足以評估一個國家的經濟成長。他建議一項新的計算方法,把國民福祉、假期長短、教育、健康和環境保護等算計在內,統計出一項國民「快樂指數」,並把這個國民快樂指數與國內生產毛額,一同做為評估一個國家的經濟成長依據。

英國人喜歡嘲弄薩科奇是個「神經兮兮的小領袖」。然而,薩科奇對這項計劃卻非常認真。不但聘請了兩位諾貝爾經濟學家,美國的史丁格利特茲(Joseph Stiglitz)和印度的森恩(Amartya Sen)負責領導研究如何評估這項新指數,同時表示,法國國家統計局今後將把快樂指數列入官方統計中。薩科奇還誓言,他將在國際間倡議這項觀念,敦促國際組織,例如總部位於巴黎的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在評估一個國家成長時,把國民的快樂指數與國民的生產毛額並列計算。

乍看薩科奇主張,相信大部分人多同意經濟指標確實無法完全代表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發展。但是,快樂該如何統計呢?

仔細觀看法國政府衡量個人福祉和快樂的幾個因素,包括工作與生活平衡度、交通堵塞程度、情緒(花費多少時間感受悲傷與快樂)、家庭日常瑣事(是否有足夠時間照顧孩子、打掃和DIY)、資源回收、滿足感(生活中有的是短暫的滿意或長期的滿足)、安全感、性別平等、納稅(納稅人是否覺得把錢繳納給政府是值得的)、人際關係(是否有時間與親友經常聚會)等,都是我們非常熟悉,但在生活中,卻又經常覺得力不從心的事。

薩科奇是個政客,他的建議和主張,難免令人想到是否有其他政治利益考量在內。事實上,倡議經濟成長也應衡量國民快樂指數前,他才主張目前周末關閉的法國商店,應該開放營業,這跟他快樂福祉衡量表的第一條,工作與生活平衡便自相矛盾。

但法國總統至少敢提出這個主張,英國政客就沒這種膽量。二年前,保守黨黨魁卡麥隆曾表態表示,要把英國建立成為一個更綠化快樂的國度,可惜,他才提出這個想法,就遭輿論炮轟「唱高調」,卡麥隆只好把話吞回去。自此,英國沒有政客或政黨敢再提倡快樂比經濟重要。

有關快樂的衡量,以二○○六年的兩份報告,英國社會心理學家懷特(Adrian White)的「世界快樂地圖」和英國獨立智庫「新經濟基金會」(NEF)的「快樂地球指數」,令人印象最為深刻。這兩份同樣評量世界一七八個國家和經濟體「快樂」指數的研究結果,可謂南轅北轍。前者由北歐的丹麥拔得頭籌;後者則由位於太平洋西南的小島國萬那杜,獲得第一。其中的差別,主要在於NFF把能源消耗列為主要項目,低度開發國家,自然都跑到前面。看到這樣的報告,令人忍不住好奇,在丹麥與萬那杜間,一般人會選擇或心儀何者呢?

實際上,迄今世界只有不丹把「快樂」正式列為政策重心。這個位於喜馬拉亞山上的小國自創了一種快樂指數─「國家快樂毛額」(Gross National Happiness),把文化承傳、環保力度、自給程度、人性發展,都列為政府施政標準。不丹的經濟排名,世界倒數,但從一九八四到九八年,國民壽命平均延長十九年,主因在於國民快樂指數急升。

快樂到底是什麼?當人們的需要已超過車子、房子、電視冰箱和其他物質索求時,許多個人開始思考這個問題。然而,把快樂列為施政目標的政府,卻是如此稀少。高喊拚經濟的台灣,如果要制訂一項國民快樂指數衡量守則,內容會是什麼呢?集思廣益一下吧!

Dog Bark Park

Dog-Bark-Park-B&B遠在美國愛達荷州白楊市的中西部小鎭上,有兩隻超大型的木造獵犬,大家千萬不要以為它們只是純粹的木刻雕飾,其實它們是供人居住的主題旅館。

據悉,這座名為Dog Bark Park的「狗狗主題」旅館是由一對藝術家夫婦Dennis Sullivan和Frances Conklin聯手打造的,由於其外形十分趣致,因此曾被外媒封為20大最有趣的住宿地點之一,愛犬一族千萬不要錯過了!

世界最大型的木造獵犬旅館——「狗吠」旅館(Dog Bark Park)樓高33尺,入住旅客都喜歡住在這隻巨型的、名叫「可愛的威利」(Sweet Willy)的米格魯奇的肚子內。當旅客沿著木階梯進入房間後,再往上幾步,便能夠到達狗頭位置──這裏是溫馨的臥房,房內設有一張大牀和兩張雙人牀墊,可以同時容納四個人居住。而狗狗的嘴巴部位則是一間舒適小書房。此外,狗狗的肚子旁邊還設有一個露天陽臺,十分別緻。

而陪在Sweet Willy身旁的小狗名叫托比(Toby),它僅僅12英尺高,僅是一個裝飾品。至於在兩隻「巨狗」旁邊的則是一家禮品店及主人的工作室,擺設著各式的狗狗手工藝術品! 想知道更多「巨狗旅館」資料,可參考其官方網頁。

熱比婭…

孔傑榮:拒熱比婭訪台 可以有更好理由【中央社】

紐約大學法學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今天在華府表示,台灣 可以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絕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主席熱比 婭入境,但不能拿恐怖主義做為理由。 孔傑榮今天應邀在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舉辦的「邁向台灣真相與和解」研討會上發表專題演說時,主動提出他對台灣拒絕熱比婭入境的看法。 孔傑榮說,指控熱比婭是恐怖份子,或與恐怖組織有關,是「很荒謬的」。因為如果這是問題,最先感受到恐怖威脅的應該是美國,因為她就住在華盛頓。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與一個恐怖組織有密切關聯,而其秘書長是許多國家高度提防的對象;基於國家利益考量,內政部建議政府禁止熱比婭入境。
孔傑榮表示,他對美國政府不讓台灣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及國防部長到華府,感到很不高興;同樣,他也對台灣政府不讓熱比婭入境感到不高興。 他說,他瞭解馬英九政府目前的處境,民進黨不斷丟難題給他,一會兒邀請達賴喇嘛,一會兒邀請熱比婭,馬政府不管准或不准,都有麻煩。
他希望台灣政府妥適解決熱比婭問題,不要傷害到台灣民主形象。最好能夠讓她前往訪問,如果最後決定不發簽證,也要給個適當理由。 孔傑榮感嘆,現在台灣對美國和對中國的溝通,都比以前順暢,反而是內部溝通越來越難。他呼籲台灣要「內和外解」,而看起來「內和」可能要比「外解」付出雙倍甚至三倍的心力。 孔傑榮也呼籲中國不要對台灣壓迫得太厲害,因為壓力越大,副作用就越大。 被問到對他的學生馬英九擔任總統以來的看法,孔傑榮說,馬總統要應付美國,要應付中國,還要應付不斷給他出難題的民進黨,現在還要應付百年難見的天災,相當辛苦。但他非常聰明而努力,至目前為止,他的方向正確,而且做得很好。他對他漸入佳境抱持信心。

污衊人權鬥士 台灣國格全毀【蘋果日報】

因內政部長江宜樺說「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與恐怖組織有密切關聯」,所以熱比婭不能入境了,行政院長吳敦義立刻支持。就這樣,馬政府輕易甩掉了熱比婭這個燙手山芋。
可是,熱比婭是恐怖份子嗎?去年七月底(北京奧運開幕前10天),當時的美國總統小布希在白宮接見了5位包括魏京生在內的知名中國異議人士,熱比婭也是其中之一。小布希在會面時重申他支持維吾爾人追求人權與民主的努力,熱比婭則說:「他決定在這一時刻接見我們,就是強力地告訴中國政府不能迫害人權。」在白宮隨後發布的照片中,我們可以看到小布希在草坪上熱絡地張開右臂搭在熱比婭的右肩上。小布希是所謂反恐的急先鋒,如果熱比婭真的跟恐怖組織有任何一絲瓜葛,CIA或FBI這類情治組織會讓總統接見嗎?事實上,早在2007年時,小布希就在捷克布拉格見過熱比婭,當時曾公開誇耀她是不畏暴政的人權鬥士。
江宜樺的說法充分反映出他的無知與可恥。他污衊了一位人權鬥士,也讓中華民國蒙羞。想想看,熱比婭不能來,魏京生大概也不行吧?以後只要是會讓北京政權痛恨的人就全都不准入境了?!台灣最可貴的價值就是民主與自由,江宜樺沒能摧毀熱比婭的人格,卻嚴重傷害了國家的形象與尊嚴。
親中不應賣台
沒錯,基於現實政治的考慮,我們必須與北京維持友好關係。這一年來,即使許多泛綠人士指控「親中賣台」,但是馬總統在這方面的努力還是正確的。可是,友好關係的維持不是不計代價的,特別是不能卑躬屈膝。台灣是一個尊重人權的社會,熱比婭則是一位可敬的人權鬥士,那麼我們為什麼要用這種粗暴野蠻的方式去糟蹋人家與作賤自己?內政部跟阻止大陸民運人士參加六四追悼會的香港政府都是一丘之貉。後者是中國特區政府,情有可原,江宜樺則是自甘墮落,號稱是學者從政的他其實已經喪失了知識份子的良知。他為了討好獨裁政權,不惜毀掉我們的立國精神。
持平以論,閃靈會在這節骨眼邀請熱比婭,當然是「項莊舞劍」。可是,能夠當上內政部長與行政院長的人總應該具備幾分政治智慧,同時也堅守基本原則。該不該讓熱比婭來台就是他們必須面對的考驗。即使真的找不到任何理由阻擋,也絕對不能訴諸污衊。退一步說,真的讓她入境了,那又怎麼樣?「國家利益」就會受到嚴重破壞嗎?江宜樺應該不是擔心她會在台灣建立「基地」組織。講白了,其實就是害怕北京會不高興。兩岸的和解是大勢所趨,共產黨會為了熱比婭從此冰凍這一發展嗎?
對於熱比婭來說,不能來台絕對不是什麼憾事。內政部長的拙劣處理方式卻應該要激起馬政府的反省:我們的國格到底在哪裡?

黃瑞明,作者為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熱比婭的人權何在【蘋果日報】

高雄電影節事件落幕之後,緊接著,我們的內政部長、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卻都紛紛表示將拒絕發簽證給熱比婭卡德爾女士,拒絕讓她入境台灣,並聲稱她與恐怖組織有掛鉤。
不知道我們的政府何以能在這麼短時間內,確認這位可以在美國華府及各地影展自由行動、曾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三次提名的女士,跟恐怖主義有關聯?是憑著中國單方面的宣傳?還是有詢問過國際上的哪一個機構?
才剛剛來過台灣的達賴喇嘛,不也一再被中國說成是煽動西藏獨立、製造暴動的恐怖份子嗎?若熱比婭卡德爾女士果真是恐怖份子,為何沒有被其他國家拒絕入境,或遭到國際上的追緝?我們又為何要允許一部記錄該名「恐怖份子」的影片《愛的十個條件》在台灣放映呢?
國家利益怎計算
《蘋果日報》社論指出:「婉拒給熱比婭卡德爾女士簽證無關人權,而是基於國家利益的計算。」試問,當你平白無故地被一個國家拒絕入境時,你會覺得你的人權沒有遭受到侵害嗎?可不可以請內政部長、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告訴我們,是基於什麼樣的「國家利益」計算,本國需要限制這位女士的入境?
在美國的九一一事件之後,許多伊斯蘭教的信徒就被與恐怖份子劃上了等號,各種過於誇大的「反恐」措施、思想言論檢查以及寧可錯殺也不可遺漏的作為,早已經紛紛被指責為是「違反人權」的作法。
如果沒有任何證據,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根本沒有理由去限制任何一個人的遷徙自由。
台灣人權勿倒退
去年陳雲林來台時,政府派出了大批警力環伺,之後並將參與「和平集會遊行」的台權會會長林佳範教授及台大社會系李明璁老師移送法辦。此等現象,莫不令關心台灣民主與人權發展的學者及民間社團憂心不已。
兩岸的經濟交流固然重要,但對於人權的價值及標準總不能隨便打折扣吧?我們真誠地希望才簽完二國際人權公約沒多久的台灣,不要再繼續發生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倒退現象。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 文宣部主任

江宜樺.施明德.熱比婭【自由時報】

朱達明2009/09/27
熱比婭和施明德有什麼關聯?相信曾經擔任過「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施明德講座執行長」的現任內政部長江宜樺最清楚。
熱比婭鼓吹疆獨,不惜一切代價;而施明德在戒嚴時代鼓吹台獨,並且陰謀以武力推翻國民黨政權。今天的熱比婭,就是台灣昨天的施明德。為什麼像施明德這樣的一個人,民主台灣的內政部竟然要拒於國門之外?難道官場真的讓學者岸然道貌現出原形?
台大政治系為了施明德成立基金會和學術講座,但施明德並不是這個系的系友;反而台大政治系友傅正的紀念室,設在他生前任教的東吳大學政治系。這真是對國內政治系龍頭的一大諷刺!
不過在威權時代,至少還有胡佛這種大師敢冒「四大寇」罵名,出來力挺美麗島事件的施明德等政治犯;解嚴後,現在大家對施明德只知道「拿香跟拜」,可是國際間有多少「施明德」受到的壓迫仍是現在進行式?又有多少學者從政後竟是站到當年國民黨和警總的那一邊?
(作者服務於陳定南教育基金會)

十年社造 我們學到什麼

2009-09-21 中國時報 【陳錦煌】十年社造 我們學到什麼

十年前九月二十一日,台灣中部一場芮氏七.三級世紀大地震,奪走二千五百多位鄉親的生命,也震出台灣社會長久累積的問題及思考可能的解決方法。九二一是台灣地震史上首度喊出「社區總體營造」(簡稱社造),建立官民夥伴關係,合力完成災後重建的第一例。日前,台灣南部及台東又逢世紀大水災,九二一累積的社造經驗,可否幫助解決遷村必須面對的生產、生態及生活等問題,值得深思。

九二一的社造,和承平時期的社造大不相同,原因在於,地震造成整體性的破壞,包括生命財產、維生管線、公共建設、生產設備…等,另外,失業、心理及文化也因為地震破壞而產生巨大衝擊;加上重建區本屬經濟弱勢,在二○○二年加入WTO及二○○一年桃芝、納莉等颱風反覆侵襲下,土石橫流,重建一半的家園再次受到無情打擊。

在此處境下的社區重建,其介入點是多重且整體,而非尋常社區的單一議題。因而累積相當多社造經驗,包括:

一、新伙伴關係的建立:對於中央和縣市及鄉鎮間;官與民;人與人;人與社區;人與自然;社區與社區間,從重建之初的對立,彼此不信賴,隨著重建開展,逐漸發展成可以對話,就事論事地共同解決問題的新伙伴關係。

二、創意行政作為:重建區的社造引進專業管理及統包制度,允許專業團隊,社區居民及協力廠商結合在一起,從設計開始、社區組織、專業輔導、及工程執行能緊密結合,在工程進行中,社區可以全程參與監督,並且利用點工叫料,創造社區居民就業機會。

三、人才培力與組織建構:配合文建會專業管理及社造中心架構,大規模推動社造工作(共六十個社區),引進「陪伴社區」,及培育「社造員」的作法,讓資源及社造經驗可落實於社區。

四、防災社區:○一年桃芝、納莉土石流災害,重建會開始以社造方式推動社區防災,培訓居民,成立社區防救災組織,研擬防救災計畫,繪製防災地圖,預擬緊急逃生路線,緊急安置地點,整備應變物資,及平常維護演練。

五、社區產業振興:重建過程中,桃米社區的生態旅遊、民宿及利用公積金來學習及整理社區環境的經驗;埔里長青村「老有所用」老人照護新觀念;大安溪部落共同廚房的分享經驗;中寮龍眼林福利服務協會送餐、社區學園、及龍眼乾文化包裝與行銷經驗;及最近埔里新故鄉基金會「紙教堂」的愛與互助的社區見學中心,在在提出台灣「社區產業」發展,包括生活、生產、生態三面向,可供各社區學習的典範。

順著九二一重建區社造經驗累積,行政院也企圖將九二一社造經驗推展到全國。問題是,反省九二一後十年的社造,除社造點遍及全國,可供申請社造的計畫遍布各部會,至於社造工作有否突破?是否硬體建設多於軟體經營?是否社造來不及建立共識就得草草了事,結案核銷而一筆帶過?我的觀察仍是老樣,不然,最近農委會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不會受到社造界強烈批評。

面對八八水災後的國土復育、原住民遷村、及受災社區(或部落)的永續發展,九二一雖然累積不少災後重建中社區營造的寶貴經驗,但是,地方自治條例中有關村里長選舉,行政社造化,社造經費核銷,社造人才養成方式,及政府假「由下而上」之名,遂行「由上而下」之實不改的話,奢談社造救八八水災,是不切實際的說法。

(作者為前九二一重建會執行長、前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理事長)

圍兜兜的英文名字也是 Penny

據傳是史上最長壽的狗「香奈兒」(Chanel)以21歲年齡去世,今天一名德國婦人跳出來宣稱她的狗已經25歲,耳朵上的出生日期刺青可以證明。

美國的香奈兒是一隻剛毛型臘腸犬,牠以相當人類147歲的高齡去世,1日成為全球媒體焦點。德國巴伐利亞(Bavaria)的伍爾夫(Verena Wulf)聞訊後,隨即打電話到當地電台SWR3。

伍爾夫告訴SWR3:「我的狗『潘尼』(Penny)已經25歲了。」潘尼1986年來到他們家,「當時獸醫估計牠大約一歲半」。

SWR3聯繫這名獸醫波爾(Johannes Pohl),他說潘尼是隻伯恩山犬,也是他23年前開業後的第一名病患。

潘尼的年紀相當人類的175歲,目前行動不便,視力和聽力退化,與伍爾夫家中的貓睡同一張床。

但是波爾很樂觀,他說:「潘尼的心臟很強,我想牠還可以再活得更久。」

新板巨蛋說明會 反對連連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09.08.27

台北縣政府前晚首度舉辦「新板巨蛋體育園區BOT案地方說明會」,雖然縣府一再說明朝向政府、居民及業界三贏規劃,不過包括板橋市長江惠貞、板橋第一運動場週邊里長及居民,大多持反對意見,城鄉局表示繼續與民眾溝通。

縣府計畫將板橋市區運路第一運動場,以BOT方式推動興建「巨蛋」,擬將6.2公頃基地,一半做為大型室內多用途體育館,並闢出2.5公頃的戶外開放空間共大眾使用;為鼓勵廠商投資,巨蛋周邊將規畫附屬事業空間,如飯店、商場、餐廳等,初估投資金額達70億元。

縣府前晚在板橋舉辦第1場民間說明會,有200多人與會,大多是運動場附近的居民,幾乎一面倒地反對,強調巨蛋案將壓縮居民現有的活動空間,也有違民國70年徵收目的,建議縣府將巨蛋規畫到江翠、浮洲地區。

板橋市長江惠貞指縣府規畫過程未尊重地方意見,況且板橋最急迫需要的不是巨蛋,而是周邊的都市更新。與會的縣議員曾文振、蕭貫譽、王月明、王淑惠等人,也認為縣府應多徵詢地方意見,才能順利推動。

城鄉局長張邦熙解釋,北縣升格新北市必須有更大格局的公共設施,巨蛋園區不會壓縮居民活動空間,反而會帶動更多元的生活樣貌,巨蛋必須考量交通便捷,設在江翠、浮洲地區的效能低。

居民昨天也投訴本報,指縣府已辦理都計變更與BOT招商說明會,卻遲至前天才開說明會,等於先斬後奏、不尊重民意。

張邦熙說目前僅部分都計變更進行中,並陸續召開說明會,絕無先斬後奏,開說明會目的就是聽取民意,納入規畫參考。

媒體的淫威

一位研究生偷拍裙底風光被逮自毀前程,成了媒體報導的焦點。但是,媒體的相機對著女星裙底猛拍,然後把各色內褲登在報刊上,為什麼就可以?

那天無意間轉到一個談話節目,裡面有位女星說,現在攝影記者都是把相機放低到接近地面,從底下往上拍。有一次她出席活動,一開車門,發現門下已有三台相機等在那裡。主持人問得好:偷拍被抓到要送警察局,那記者這樣拍為什麼沒事?

想想,這個質疑真是一針見血。今天記者只要拍的不是女星,而是街頭任何一個短裙女性,就可以被扭送法辦。同樣的行為,為什麼由媒體對女星施之,就能夠被接受?女星不是人哪?媒體不受法律規範啊?

穿短裙確實容易穿幫,不小心春光外洩也是難免;但要穿多長多短是當事人自己的選擇,她決定露多少就露多少,不想露的,別人無權窺視。這不但是隱私,更是人權。就算要腿開開給人看,也得是她自己的選擇,別人無權拿相機直接對著裙底猛拍,把她無意公諸於眾的私處掀開來給大家看。

而且,閃光燈一打,效果和探照燈一樣,平常藏在裙下陰影裡的都被照得無所遁形,不要說內褲的顏色款式,連毛髮、橘皮組織都一清二楚,偷窺效果比光用肉眼更好。更慘的是,有些女星不但被拍到底褲,還要被虧是阿嬤大內褲或大腿太肥,媒體吃人家豆腐還嫌東嫌西,好沒口德。

女星當然可以拒絕,甚至可以提告,但至今沒人敢這麼做。一來,藝人需要傳媒的宣傳捧場,所以不敢得罪媒體;二來,露點露底才能搶到版面,包得固若金湯就見不了報,所以不少人選擇配合媒體的需求。這麼一來,記者也就拍得愈來愈理直氣壯了。

但是,如果媒體是利用自己操縱曝光機會、進而影響演藝生涯的權力,來讓女星對著步步進逼裙下的鏡頭忍氣吞聲,剝奪掉她們作為一個人應有的身體自主權與隱私權,那就是在利用權勢欺負人,說是「媒體的淫威」也不為過。

拿著相機猛拍的記者,大概也是滿腹無奈,要不是長官要求、同業競爭,自己也不想做這種不能很光彩地向家人吹噓的事。但現在飯碗這麼難捧,只好逼自己低頭─包括鏡頭。

然而就法論法,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每個人擁有的權利也相等。沒有人比較高,也沒有人比較賤,活該被人糟蹋。偷拍既然有罪,媒體就沒理由擁有豁免權。

這股對著乳頭底褲大拍特拍之風,是壹傳媒帶進台灣的。黎智英真的很厲害,光他一個人,就型塑了台灣整個世代的價值觀,把壹傳媒對待別人的態度視為當然。不只如此,包括大幅屍體照片、聳動的性侵模擬畫面,都在投合人性陰暗的原始慾望。新聞做得很認真,但又可以用很殘忍、不尊重的態度去對待他人、利用他人、甚至欺負他人(例如被迫亮底的女星),實在是詭異的結合。

大家對一件不該做、卻長期公然為之的事,如此習以為常,不覺有何不妥,實在讓人心驚。可能連負責糾舉犯罪的檢察官,自己天天看,也不覺得有違法之處。儘管刑法中的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但女星不告,不見得猛拍裙底的媒體就沒錯。

這其中又涉及媒體的權勢影響了女星的生計,以致她們不敢抗拒而無法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刑法妨害風化罪二二八條明定,對於因業務關係服從自己監督之人,利用權勢而姦淫或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三五條規定,散布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後者不是告訴乃論。

如果,某公司的採購高層逼迫下游廠商的女業務員,讓他拍攝裙下風光,然後他把照片製成光碟販賣圖利,就明顯觸犯上述法律。但類似的情節,發生在媒體與女星之間,社會卻一直視若無睹,只能說,整個社會都病了,病而不自知。

更難理解的是,黎智英對中共政權多有指責,而且分析得很深入,但如果反對中共藉政治權力欺壓人民,那怎麼自己可以毫不在乎地侵犯別人的人權?二者在本質上,有多少的差別?既然反對強凌弱,就不該也將自己的利益凌駕於他人的感受與尊嚴。

人權就是人權,人的尊嚴是全方位的,尊重也必須是全方位的,這是原則問題。不是只有政治人權需要捍衛,一般非政治性的人權,也應該受到同樣的尊重,包括並不想讓私處見客的人。女星的裙下,大概只能吸引男性讀者,版面上一張又一張的露點露底照,也許有助於銷售獲利,但這樣的伎倆,仍然讓人感到悲哀。

修改 iTunes 和 Apple ID 的 email

有網友問我如何修改 iTunes 或 Apple ID 的 email
我弄出一個圖解

(1) 首先請先打開 iTunes,並點選左側的 iTunes Store,然後按下右上角的帳號,進行登入。
它會跳出一個視窗,要你輸入你的 Apple ID 的帳號和密碼,然後按下「檢視資訊」。
itunes_email_modify-1

(2) 畫面就來到 Apple Account Information。點選 Edit Account Info 這個按鈕:
itunes_email_modify-2

(3) 您可以在這個畫面更改你的 email。
itunes_email_modify-3

假如都不行的話,請直接用瀏覽器連接到 Apple ID 的修改網頁。網址如下
https://myinfo.apple.com/cgi-bin/WebObjects/MyInfo.woa